
据清廉海南网11日消息,海口2名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子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口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海口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书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口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受贿180万元!在11个项目上“帮助”他人
乐东县直属机关工委原书记李雄被判四年半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受贿罪案件,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2017年至2019年初期间,被告人李雄利用担任乐东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林某龙等8人在11个项目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林某龙等8人共计约180万元。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18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李雄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该案中,李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法官同时提醒,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严守政治规矩、秉公谨慎用权,要始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保持清正廉洁,误入“钱途”不但自毁前途,也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