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演艺集团关于征集(第一批)合作供应商的公告
海南省演艺集团是海南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院团改革发展,推动全省演艺资源有效整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提升海南自贸港演艺事业产业发展水平而组建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金10亿元。拥有海南省歌舞团、海南省民族歌舞团及海口市艺术团等重点院团,运营海南省歌舞剧院、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等重点场馆。
根据我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合作供应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提交应答文件参与报名。
一、征集范围
(一)舞美类:提供舞台设备采购、维修维护,视频制作、舞美设计、舞台搭建、设备租赁,剧目服装、道具设计制作等服务;
(二)创作类:剧(节)目、演出活动的策划、导演、编导、编剧、剧本创作、音乐制作等供应商;
(三)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法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审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办公设备采购、物料设计及制作、活动策划、执行、推广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活动现场图片、视频直播服务,展台、展馆设计施工,货物运输、车辆租赁、保险、办公室装修装饰、海报设计、长条漫、H5微场景制作,短视频拍摄剪辑包装制作等;
(四)其他类:mcn机构(提供网络直播、内容生产、营销推广、版权管理等相关服务)、票务代理合作、文创联合开发运营、艺术教育培训合作、演艺新空间打造、非遗空间合作等。
二、报名条件
(一)应答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料、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
(七)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
三、应提交材料(须全部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书(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各类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厂家授权经销代理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公场所证明(租赁房:租房协议复印件;自有房产: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六)公司简介、主要产品目录及单价报价。(公司简介应包含但不限于: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优秀案例等);
(七)2023年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税收缴纳证明;
(八)近两年主要业绩(重大合同及合作案例等);
(九)企业信用声明书;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编号装订胶装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以牛皮纸信封袋密封封装,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一封。电子文档请于2023年12月7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ainanyanyi@163.com。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7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如提交资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入库申请资格。)
(三)报名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海南省演艺集团二楼运营部(海南省歌舞剧院南门)
海南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