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管好负面清单海南就能走在政府职能转变前列

【摘要】: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程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城乡土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理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迟福林
迟福林,1951年8月生,山东蓬莱人。中国改革重要智囊,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68年-1976年在沈阳军区技术侦察支队任宣传干事;1977年-1984年在国防大学政治部任宣传干事、马列主义基础教研室教员(其中1978-1979年在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1984年-1986年在中央党校理论部攻读硕士学位;1986年-1987年在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工作;1988年-1993年任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和海南省体制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主持两个机构全面工作;1991年至今,历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常务副院长、执行院长、院长。 现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海南省政府咨询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首批有突出贡献专家。2002年被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联合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曾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中国发展研究奖、全国优秀社会科学论文一等奖、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基金优秀论文奖、全国行政管理科研成果一等奖、全国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2009年,入选“影响新中国60年经济建设的100位经济学家”。
“统一各县市规划,统一土地利用,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统一社会政策,统一环保体系。”日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对海南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出了“五个统一”的建议。迟福林表示,“开放促改革、改革促发展”是海南建省办特区25年来最重要的经验,也是当前需要重点突破的课题。
海南的市场化改革可以走在全国前列
迟福林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性的论述,说明中共对当前改革形势和紧迫性都有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并向外界释放出信号,表明中共全面推进改革的决心和魄力。而海南可以在未来全国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先行先试的积极作用。
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中国新一轮全面改革之时,迟福林认为,海南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建立的最大特区,在市场化改革、政府改革、服务业改革及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大有可为。
迟福林说,海南在实行企业自主登记制度和投资项目备案制方面有过探索,可继续完善。“海南有条件走在全国市场化改革的前列。”迟福林认为,民营经济是海南经济发展最主要推动力,要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为海南的市场化改革增添活力。
建议海南借鉴上海经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迟福林强调,城乡一体化,首先要实现身份的平等,在身份平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权利的平等,比如农村人口可以享受和城里人同样的社会保障。与此同时,广大农民要享受平等的权利,城乡有关方面的社会政策可能要逐步统一。
统一各县市规划,统一土地利用,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统一社会政策,统一环保体系。迟福林针对海南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出了五点建议,他表示,海南地域小,土地资源有限,在城乡一体化上先行先试还是可行的。
在政府改革层面。迟福林说:“建议海南借鉴上海经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他说,如果海南在未来两三年之内把负面清单管理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目标,就能在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上走在全国前列。
迟福林表示,“开放促改革、改革促发展”是海南建省办特区25年来最重要的经验,也是当前需要重点突破的课题。因此,海南要将改革提升到重要日程,并尽快出台改革行动路线,努力营造开放的环境。(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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