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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海口有非法卖血 省血液中心回应:血液不能买卖


来源:凤凰海南

海南省血液中心就《广东“血头”来海口组织非法卖血——海口市民爆料,有人在海甸岛二东路等路段张贴小广告,组织他人卖血谋利》做回应,分别向海口市刑警支队、海口市公安局海甸派出所报案。

近日,海南省血液中心就《广东“血头”来海口组织非法卖血——海口市民爆料,有人在海甸岛二东路等路段张贴小广告,组织他人卖血谋利》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分别向海口市刑警支队、海口市公安局海甸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部门予以立案侦查,打击犯罪,维护无偿献血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目前,海口市公安局海甸派出所已受理了本案,海口市刑警支队给予侦查。

据了解,组织血液买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3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省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只有以人道主义无私奉献而不是以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无偿献血,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从根本上保证血液质量。

尽管科学技术发展迅猛,但血液尚不能人工制造,医学中输血治疗的血液只能来自健康人群,这就需要广大公民对无偿献血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科学理念,今天献血救助他人,以后一旦自己或亲属得病之时,又会得到他人的帮助,通过献血呼唤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精神,呼唤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社会责任感,献血已成为联结人类爱心的纽带。希望广大民众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为保障我省医疗用血需求和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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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海南王媛媛]

标签:血液 海口 卖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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