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运蔗车征收附加费手写单引质疑 部门回应
2014年03月18日 07:46
来源:南海网 作者:陈望
临高市民质疑运蔗车征收通行附加费不合理(南海网记者 陈望 摄) 临高市民质疑运蔗车征收通行附加费收据单手写(南海网记者 陈望 摄) 3月17日,临高市民反映称,他是一名农用车车主,他质疑临
临高市民质疑运蔗车征收通行附加费不合理(南海网记者 陈望 摄)
临高市民质疑运蔗车征收通行附加费收据单手写(南海网记者 陈望 摄)
3月17日,临高市民反映称,他是一名农用车车主,他质疑临高交通部门收取运蔗车辆通行附加费开的收费单据不是电脑入库单据,而是手写车牌号。临高县交通部门对此回应,这个费用是按照省政府的相关交通规定来收取。
市民:收取通行附加费,开单手写引质疑
3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临高县龙力糖业有限公司看到,几辆运甘蔗车停放在该厂内,每一辆都装满了一车的甘蔗待运往别处。
“我开农用车运甘蔗几年了,都没有收取过这个费用。”司机老张说,对于今年收取这个运蔗通行附加费表示不解,往年农用车都不收取这些附加费。他们这些车主和临高县龙力糖业有限公司租赁关系,该公司租他们的车来运甘蔗付费,今年这个运蔗通行附加费就是该公司替交通规费征稽局代收的。随后,他把该公司收取附加费的相关文件给记者展示,文件上一共列了75辆运蔗须缴纳柴油机动车辆附加费的名单。
另外一名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往年都没有收取过农用车的运蔗附加费,是今年2月份开始收取的,并且开回的收据单,都是用手写填写的车牌号,不像正规的收据单是统一用电脑入库打出来,他对此不合理收费表示质疑。“公司未经我们同意,就直接从运费里扣取了这个附加费660元。”王先生说。
交通规费征稽:依法征收费用,手写因无法识别车主
针对此事,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临高分局局长李强解释道,从2012年10月14日开始,海南省人民政府就印发的《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减免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即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的轮式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的牵引挂车。超过40公里每小时则属于征收范围应收取附加费。
为何用手写收据单?李局长表示,运甘蔗的农用车是农机部门颁发行驶证,而不是车管部门颁发的行驶证,省车辆核定吨位计量是以车管部门来计算的,此外有些手扶拖拉机车主也没有相关农机部门颁发的行驶证,导致无法按照证上显示的吨位来计算。“手写车牌号也是没有办法,因为那些农用车资料在系统内无法识别。”
李局长还告诉记者,2012年省政府就下达了相关文件,为了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考虑到有些车主对这个文件不了解,2013年,交通部门一直都在进行宣传工作,所以2013年没有收取这个附加费。交通部门也是委托厂方协调代收这个附加费,可能是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有些车主对这个应收取的费用产生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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