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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乘车辆发生刮蹭 男子妨碍交警执法获刑


来源:海南特区报

海口男子万某乘坐的车子与别人的车发生刮蹭,因双方协商不下,对方报警,交警前往现场处理。但为了阻止民警打电话派员到现场,万某竟恐吓民警,并抢走民警电话,推拉中还撕破民警的警服、扯掉警服上的肩章。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万某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原标题:海口一男子妨碍交警执法获刑

海口男子万某乘坐的车子与别人的车发生刮蹭,因双方协商不下,对方报警,交警前往现场处理。但为了阻止民警打电话派员到现场,万某竟恐吓民警,并抢走民警电话,推拉中还撕破民警的警服、扯掉警服上的肩章。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万某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2013年7月24日7时30分许,万某乘坐的皮卡车途经秀英区东山镇琼东路东山菜市场时,与杨某开的一辆货车相刮。双方协商不成,杨某遂报警。8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永兴中队民警王某某、协警冯某赶到事故现场。在两人处理该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万某为阻止王某某打电话派员到现场,恐吓要打王某某,并将王某某用于执法的手机抢走。万某和朋友“草包二”(身份不详,在逃)等人在推拉中,还撕扯王某某和冯某的警服,扯掉警服上的肩章,阻碍两人执行公务。据了解,万某是海口人,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

秀英法院认为,万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但万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从轻处罚。万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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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甘晨卉]

标签:海口 车祸 交警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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